一、问题提出
二、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在数字产业创新中的功能地位
1. 数字产业创新的概念内涵
2. 知识产权对数字产业创新的双向影响效应
3. 技术标准对数字产业创新的双向影响效应
三、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协同驱动数字产业创新的内在机理
1. 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协同推进数字产业创新的悖论分析
2. 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的横向协同机理
3. 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的纵向融合机理
四、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协同驱动数字产业创新的路径机制
1. 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协同驱动数字产业创新路径机制的底层逻辑与系统架构
2. 模块化创新构成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横向协同的过程路径
3. 标准必要专利构成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纵向融合的价值路径
五、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协同驱动数字产业创新的政策体系
1. 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协同驱动数字产业创新的激励政策
2. 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协同驱动数字产业创新的规制政策
六、结论与启示
文章摘要: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能够依托有效协同的制度安排对数字产业创新产生显著驱动效应。本文对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协同驱动数字产业创新的机理与路径开展理论研究,研究发现如下:(1)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依托悖论的时间分隔形成横向协同机理。建立“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商业化—标准开源化”的制度协同循环,将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的多元协同模式与数字产业创新不同阶段交互适配,驱动“知识产权涌现—技术标准开发—技术标准竞争—技术标准扩散”的创新过程循环螺旋式迭代升级。(2)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依托悖论的空间(层次)分隔形成纵向融合机理。知识产权构成技术标准开发与演进的核心要素,而技术标准决定知识产权的组合模式。二者制度结构的纵向协同驱动价值层面的纵向融合,推动数字产业创新实现“价值创造—价值组构—价值扩散—价值实现”的创新价值循环。(3)“制度协同循环—创新过程循环—创新价值循环”的协同运转系统构成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协同驱动数字产业创新路径机制的底层逻辑,引导模块化创新机制和标准必要专利机制成为二者协同驱动数字产业创新的过程路径和价值路径。通过构建激励与规制的政策组合,形成知识产权与技术标准协同驱动数字产业创新的政策支撑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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